通知公告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31  来源:本站  点击量:185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工作提示》要求,我校对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五部分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2024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优决策、强管理、促落实、抓监管、善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创新方式方法,依法实行信息公开,为创建全国一流幼专创建夯实基础,为建设教育强省和区域教育中心贡献力量。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公开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提升学校管理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学校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深化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规章制度。以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职,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规划,有效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落实落地。

(二)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学校将信息公开纳入学校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学校、责任部门、二级学院为层级的多层次信息公开责任体系和党务、校务、财务为支点的多维度信息公开运行体系,持续优化“党政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工会(教代会)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突出抓好内涵建设以及人事、招生、基建、财务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公开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效,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深度融合有效,有效回应群众关注重点热点问题。

(三)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实际,重点围绕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专业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其他等十类公开事项,涉及40余项具体公开内容。围绕教职工公开、学生公开、社会公开等方面,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微博规范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条目;及时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公开学校信息并以通知、纪要、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公开信息条目;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公示栏、校园广播、咨询服务电话等多渠道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有效提升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为遵循,以《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为依据,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优化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改进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遵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校结合实际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开展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学校领导、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专业建设、师资建设、学生情况等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及各类规章制度,学校工作计划以及重点工作安排;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校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岗位设置、人事任免信息、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信息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4年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及时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经统计,截至10月31日,学校召开党委会16次,校长办公会11次,学校党委印发文件17份,行政文件62份,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共27期,学报1期。截至2024年10月31日,学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37条,发布新闻20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1条,微博发布信息176条,官方抖音号发布视频113条;先后在中国教育在线9条、中国高校之窗204条、四川教育网3条、四川教育发布19条、广元教育网44条、广元新闻网39条、广元日报38条;学习强国9条,今日头条56条,网易新闻47条,共计发布信息1140条。同时学校继续在学校官网主页设立通知公告和招标公告专栏,公开清单规定内容并在部门二级网站逐条建立单点链接,按规定公示公开相关信息,方便社会大众查看。

三、收到和处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明确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校长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2024年1月1日至今,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

截至目前,学校未收到本校师生员工反映的信息公开问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受到举报,未因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在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内容建设、队伍建设等信息公开方面持续用力,积累了一定经验。虽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内外同类优质高校相比仍然存在不少差距,比如仍存在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不够,数据互通共享渠道不畅,个别部门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条目不够清晰,群众查询不方便,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质效不高等问题。

针对以上不足,学校将重点采取以下四点措施,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更上新台阶。一是落实上级要求,完善体系机制。全校各部门要切实深化思想认识,落细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资源管理、平台载体建设,提高民主管理服务效能。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确保法定内容充实、分类规范准确、更新及时有效,畅通师生员工利益表达、申诉和维护渠道,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推进数字校园,探索数据治理。严格落实《高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制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方案》《数字化校园改造方案》,推动网上事务大厅(一网通办)建设,加强数字资源应用,全力破除数据壁垒,提升学校官网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智能化便捷化精准化。三是优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质效。强化服务理念,根据政策法规、社会需要、学校实际及时优化调整信息公开内容、指南和目录,拓展线上线下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继续以计财基建、任免评优、招生就业等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校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充分发挥网站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的窗口作用,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时效。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形成长效常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管理环境,将信息公开纳入学校目标考核和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督促学校各部门依法依规完善公开途径,扩大社会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真实、透明、及时开展,有力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切实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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