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7 来源:本站 点击量:10223
根据《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我校2024年上半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请入围体检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二、体检安排
体检定于2024年6月7日进行,由学校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入围人员务必于6月7日早上7:50在广元市东正电影院门口(利州广场旁)集合,体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体检费用500元左右,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若考生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集中统一体检,可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当地的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自行体检,并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体检报告原件邮寄到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三、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即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的考生负责。
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出现的缺额,可按照《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上半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进行递补。
四、体检纪律
参照公务员体检纪律,即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不得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违纪行为,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二)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三)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四)考生若对本人考核成绩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3日前向学校组织人事处提交成绩复核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视为无异议。
附件: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上半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