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31  来源:本站  点击量:14009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对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五部分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现代化一流幼专的关键之年。2023年学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四川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目标,紧扣学校办学定位,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不负“幼有良教、教有良师”历史责任,持续推进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升学校管理治理能力,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按照要求,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优决策、强管理、促落实、抓监管、善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建设全国一流幼专夯实基础。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深化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列为学校重点工作,切实加强谋划部署,持续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以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职,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规划,有效回应群众关注重点热点问题,有效提升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有效确保中央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进信息公开总体安排落实落地。

(二)压实主体责任,优化工作机制。学校将信息公开纳入学校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学校、责任部门、二级学院为层级的多层次信息公开责任体系和党务、校务、财务为支点的多维度信息公开运行体系,持续优化“党政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工会(教代会)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深度融合有效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三)规范公开内容,畅通公开路径。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部署要求,落实《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围绕教职工公开、学生公开、社会公开等方面,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微博规范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条目;及时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公开学校信息并以通知、纪要、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公开信息条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公示栏、校园广播、咨询服务电话以及《教育年鉴》等多渠道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学校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

(四)提升公开质效,增强服务能力。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实际和师生反映强烈的事项,重点围绕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专业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其他等十类公开事项,涉及40余项具体公开内容,突出抓好内涵建设以及人事、招生、基建、财务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校内外监督和评价,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全力服务社会大众和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为遵循,以《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为依据,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优化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改进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遵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校结合实际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开展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学校领导、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专业建设、师资建设、学生情况等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及各类规章制度,学校工作计划以及重点工作安排;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校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岗位设置、人事任免信息、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信息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3年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及时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经统计,截至10月31日,学校召开党委会22次,校长办公会10次,学校党委印发文件27份,行政文件60份,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共32期,学报1期。学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26条,发布新闻20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1条,微博发布信息111条,官方抖音号发布视频93条;先后在中国教育在线13条、中国高校之窗135条、四川教育网2条、四川教育发布6条、广元教育网104条、广元新闻网50条、广元日报26条;学习强国5条,今日头条76条,网易新闻82条,共计发布信息 1098条。同时学校继续在学校官网主页设立通知公告和招标公告专栏,公开清单规定内容并在部门二级网站逐条建立单点链接,按规定公示公开相关信息,方便社会大众查看。

三、收到和处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明确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校长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2023年1月1日至今,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

截至目前,学校未收到本校师生员工反映的信息公开问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受到举报,未因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对标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严格执行《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在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内容建设、队伍建设等信息公开方面持续用力,积累了一定经验。虽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内外同类优质高校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比如仍存在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不够,数据互通共享渠道不畅,个别部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信息公开版面设计不优,服务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作用不明显等问题。

针对以上不足,学校将重点采取以下四点措施,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更上新台阶。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完善体系机制。要求全校各部门切实深化思想认识,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资源管理、平台载体建设,提高民主管理服务效能,提升学校办学活动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确保法定内容充实、分类规范准确、更新及时有效,畅通师生员工利益表达、申诉和维护渠道,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建设数字校园,推进数据治理。严格落实《高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制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方案》《数字化校园改造方案》,推动网上事务大厅(一网通办)建设,加强数字资源应用,全力破除数据壁垒,提升学校官网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智能化便捷化精准化。三是优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时效。强化服务理念,根据政策法规、社会需要、学校实际及时优化调整信息公开内容、指南和目录,拓展线上线下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继续以计财基建、任免评优、招生就业等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校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充分发挥网站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的窗口作用,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时效。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管理环境,将信息公开纳入学校依法治校和党风廉政目标考核和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督促学校各部门依法依规完善公开途径,扩大社会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真实、透明、及时开展,有力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切实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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